
多元协同视角下数据权属确权难题与实践路径研究
摘要
在数字经济驱动下,数据已逐步成为核心生产要素,但数据权属确权仍困扰该领域持续发展。特别是多元协同背景下,数据流转、共享与交易面临权属不清、利益冲突等困境,需从法律、技术与实践路径方面予以突破。本文基于多元协同视角对数据权属确权复杂性进行深入剖析,并指出现行数据权属体系存在法律框架滞后、技术监管脱节和利益分配不均等问题。从这些问题出发,提出完善法律法规、创新技术手段、建立多方协同机制的优化策略,为数字经济下数据治理提供可行途径。数据权属之确权并不单纯取决于单一领域革新,还需法律、技术、市场及伦理等多维协同才能确保数据流动过程的权益平衡及共享效率。1 数字经济背景下的数据权属特点
1.1 数据作为核心生产要素的多重属性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转化为核心生产要素,流动性极强,应用价值呈现跨领域特点。相对于传统物理资源,数据独特之处体现为可以无损复制及传输。数据作为一种资源,并不是单纯的原始信息,其价值体现在经过加工、分析和集成之后的应用。数据的多重属性首先表现为跨界应用广泛[1],涵盖了从生产、销售到管理和服务产业链上的每一个环节;二是数据价值在时空上是可变的,使用情景与价值点通常会随技术进步、市场变化、用户需求等因素而迁移。数据的产生与利用相比静态过程,更倾向动态变化的生态系统。正是跨维度、跨领域特点使数据在经济活动中所处的位置更加凸显,引起人们对于如何确定数据权属问题的深入思考。伴随着数据和技术的持续深入融合,权属问题复杂性逐渐增强,单一所有权概念已无法充分满足多样化应用及利益分配需求。
1.2 数据共享与流转的复杂性
数字经济中,数据共享成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创新的重要途径,在数据共享和流转过程中随之而来的复杂性也使数据权属问题更加突出。数据的共享不是一个简单的资源交换问题,它涉及到众多利益主体之间的合作和博弈,不仅有数据提供者、使用者,还涉及到平台方和技术提供商几个层次的参与主体。在此过程中如何对数据所有权、使用权、控制权和收益分配等问题进行有效定义就成了关键问题。由于数据生成和应用不再是单一方向的过程,多个参与方在数据需求和管理方面产生了复杂的交织和矛盾,进一步增加了数据所有权的不确定性。特别是跨区域、跨行业数据共享中,法律框架滞后、监管缺位等问题常常使数据流转时权责划分模糊,导致参与各方权属争议,资源配置不尽合理。数据的隐私保护、知识产权和安全等问题对数据共享进程构成极大挑战,如何寻求保证数据流动性和隐私保护的平衡已成为数据共享的关键问题。正因为数据共享问题复杂,不同主体间跨域流转利益冲突升级,需要在法律、技术、市场几个层面予以系统治理与改进。
1.3 数字技术与数据要素的深度融合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数据的作用不再囿于传统信息承载体的范畴,与科技的深度结合衍生出新的数据价值链。这个过程中数据并非独立资源,它的增值与应用已经很大程度取决于先进技术的反作用。技术在加快数据产生与处理速度的同时,还使其在持续深入挖掘上表现出更多的复杂结构与多样化的利用方式。人工智能应用使数据处理及分析自动化、智能化得以实现,促进数据价值最大化实现。区块链等先进技术的应用为数据流转带来了更为高效和透明的解决方案,去中心化和不可篡改的特性为数据的使用、交易和记录提供了坚实的信任基础。技术的进步使数据在产生、存储、流转及应用等方面表现出空前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其多重性及变动性需要对已有权属确认机制及管理方法做出调整更新以满足飞速发展的技术背景。技术和数据深度融合既改变了传统的数据流转模式,又对数据所有权和使用权界定提出了挑战,特别是多元主体参与下,如何对数据进行权益与责任的合理配置,已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课题。
2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权属确权面临的主要问题
2.1 现有法律体系与数字经济发展的脱节
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现有法律体系不能及时与数据驱动经济这一新兴模式相适应。传统知识产权法律框架,尤其是关于数据所有权、使用权以及交易和保护的法律框架难以高效处理数字环境中数据所具有的特殊属性。传统法律大多是以物理资产为交易和保护对象,但数据这种非物质资源具有高度复制性和共享性等特点[2],使得数据不能简单套用已有法律定义和规定来加以管理。再加上现有法律框架对于数据的定义比较含混,使得在实践中如数据生产者、存储者和使用者等权利分配往往处于一种模糊状态。相关法律滞后与不适应使其在数字经济背景下面临更多法律空白与实施困境。尽管最近几年一些国家已经开始努力推进数据权属立法进程,但是总体上数字经济发展之快远超传统法律体系所能适用,亟须更新和完善现有法律,以有效回应数字时代之需。
2.2 数据共享中的利益冲突与权责不清
数据共享和协同创新过程中涉及到的数据主体较多,各参与方对数据权利要求也千差万别,这些都使利益冲突成为数字经济下一个不容忽视的难题。数据这一潜在应用广泛的资源在各主体间流转时常常伴随着利益分配不均。数据提供者、使用者以及平台方等各主体权益不容易被清晰分割,没有统一标准和规范时,往往对数据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分配等责权利争议很大。数据共享虽推动了创新和经济发展,但也加剧利益不对等现象,如何理性地认定当事人的权益和责任已成为一个错综复杂的法律问题和经济问题。由于责权利不明确,数据共享时常常会造成滥用、盗用和泄露现象,会加大各方主体运营风险,影响数据共享效率和可持续性。
2.3 数据确权过程中的技术与伦理挑战
在数据确权过程中技术和伦理问题相互交织,使问题复杂化。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数据产生、加工和流转的方式表现出空前复杂,数据权属问题并不局限于如何明确其所有权、使用权和控制权,而是关系到如何保证数据利用过程是否满足伦理要求[3]。以人工智能算法为例,数据使用过程中常常伴随着个人隐私被泄露的危险,数据获取和处理行为不透明会造成个体权益受到侵犯。这种情况下,怎样兼顾技术创新和伦理保护和保证数据确权过程中的公平公正成为棘手问题。技术手段给数据权属确权工作带来便利,也暴露出一系列新挑战,如何防止数据滥用、保护用户隐私、化解算法偏见成为数据确权的核心技术与伦理难题都亟待解决。所以,数据确权过程既要依靠法律手段来改善,又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对伦理原则保持高度灵敏和思考。
3 优化数据权属确权的对策与实践路径
3.1 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数据权属界定
数据是数字经济中关键资源,明确数据权属与法律保障十分重要。目前我国关于数据权属方面的法律界定还存在很大的空白,涉及到数据流转、交易、共享等领域时,现行法律体系还不能充分满足数字时代的数据要求。要解决这一难题,需要对现行法律框架进行改进,厘清数据所有权、使用权、控制权以及相关权益等定义。从法律上界定数据权属,尤其是个人数据、商业数据和政府数据不同方面所有权和使用权,可有效推动数据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还应当构建数据交易与共享法律框架以保障数据流转过程中各参与主体责权的清晰划分,避免数据交易过程中因法律不健全而引发争议和冲突[4]。健全的数据权属法律体系要注意动态调整以适应技术创新所引起的变革。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推动下,其价值表现出不同的水平和形态,需要法律体系灵活多变地依据科技的变化适时更新和补充。当具备完善和前瞻的法律体系,数据权属才有可能得到切实保障,数字经济才有可能在秩序和正当的框架中高效运行。
3.2 创新技术手段,提升数据流转透明度
数字经济条件下数据流转与共享常出现信息不对称、监管滞后现象,不仅影响数据流动效率,也挑战了确权数据权属。为增强数据流转透明度,需要借助创新技术手段促进其可追溯性和可控性。区块链技术是新兴分布式账本技术之一,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高度透明等特点,能够在数据流转过程中提供高效技术保障。应用区块链,能够在每次数据交换、存储及使用数据时产生不可篡改记录,使整个数据流转过程透明化[5]。智能合约是区块链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自动完成合同条款、保证数据交易公平和高效、减少人为干预、降低争议出现几率。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还在数据流转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实时监测与分析,进一步提升数据流转透明度与监管精确度。对数据的使用者来说,在技术手段的帮助下,保证数据使用权限的有效管控,既可以避免数据被误用,又可以促进使用者对数据共享产生信任感,加快数据合法合规地流转。综上,技术创新作为增强数据流转透明度、破解数据权属确权难题的核心手段之一,可以为数据治理提供更高效、更智能的解决方案。
3.3 构建多方协同机制,促进数据共享公平
数据共享对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多参与方数据共享进程中,各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往往会影响数据共享公平性和效率。为促进数据共享成效,维护各参与方权益,建立多方协同机制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这一机制核心是通过对利益分配、权利界定以及责任承担机制进行合理设计来促进各参与主体之间合作公平性。在多元合作的大背景下,各参与者和监管机构都应根据他们在数据共享中的角色,明确自己的权益和职责。数据提供者要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数据使用者要遵守合规的使用规则,平台运营者需要技术支持以及监管保障。合理收益分配机制要以数据贡献度与使用价值为依据,保证数据提供方可得到应有收益,避免数据共享时资源流转不公。建立这种多方协同机制可以解决数据共享过程中存在的利益冲突问题和权责划分不清所引发的争议。监管部门也应在该机制中扮演重要角色,保障数据共享活动遵循伦理及法律规范并维护数据主体隐私及安全。建设公平合理的数据共享生态系统是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并最大限度释放其价值和促进社会资源最优配置的关键。
结论
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要素,数据在多元协同的大环境下权属确权表现出了极强的复杂性。在数字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数据产生、储存、流通与应用日趋频繁,参与主体不断增加,权属关系也日趋复杂。法律框架滞后、技术监管脱节,各方利益冲突等问题使数据共享和流转面临着许多挑战。数据在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流转规则等方面并没有被明确规定,这就造成实践中数据跨境流动,企业之间数据共享乃至个人数据保护等方面存在着相当大法律风险。
在此过程当中,健全法律体系就变得格外关键,唯有对数据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流转规则进行清晰界定,才能够对数据共享起到稳固的法律保障作用。拿对数据进行权属确权来说,当前很多国家的立法过程都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滞后性,造成了具体运用时很难有效应对跨界共享、数据泄露和侵权现象。完善的法律框架不仅可以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清晰的法律依据,而且可以加强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信任度,推动数据流通与分享。
技术创新特别是区块链这一新兴技术的运用也为实现数据透明流转带来了一种全新解决方案。区块链技术具备去中心化、不可篡改以及全程可追溯等特点,在数据流转中对每笔交易都提供了透明而又可靠地记录。区块链技术可以对数据的来源、所有权以及用途进行明确的追溯以及核查,降低权属争议的发生,提高数据交易安全性以及可信度。
建立多方协同机制也是促进数据共享公平性和效率的基本保障。在多方协同机制中,政府、企业和消费者这三个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可以合理地均衡和维护。建立公正、透明、公开的合作平台来促进各参与方资源共享和信息流动,减少无谓的矛盾,有利于提高数据使用效率及经济效益。
总之,数据权属确权优化路径需建立在法律、技术和市场等多重协同基础之上。完善法律体系,革新技术手段,兼顾多方利益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将这几个要素有机地结合起来,数字经济数据资源才能够得到高效配置和公平共享,促进数字经济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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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何依,司莉,刘莉.我国开放科学数据平台协同治理现状调查研究[J].图书馆学研究,2024(12):52-62.
[3]陈琪,沈劼,刘晋名.法经济学视野下的数据确权研究[J].法学,2024,12(9):10.
[4]姜疆.数据的权属结构与确权[J].新经济导刊,2018(7):5.
[5]付伟,于长钺.数据权属国内外研究述评与发展动态分析[J].现代情报,2017,37(7):7.
如何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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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增茂,王长峰,杨洪军.数据共享中的风险控制与治理体系完善[J].领导科学,2023(1):10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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